搜索
登录
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中国历代军事法律制度]
《兵役法》
中华民国时期关于公民服兵役的法律。1933年6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共12条。1946年10月10日修订后分为总则,役种,服役,管理,征集,召集,海空军之兵役,权利义务,妨害兵役,附则。共10章35条。主要内容是: ①兵役的类型。兵役分为军官佐役、军士役、兵卒役。士兵适役年龄为18~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