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役法

    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军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依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制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公布。目的在于保障军队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公民抓彩应征  简史 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

    《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廉洁征兵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征兵工作的军事行政法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98年10月20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监察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共9条。主要内容是:①廉洁征兵的要求。各级主管征兵工作的领导、兵役机关、有关部门和征接兵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必须做到:严格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一九五五年至一九六五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军官军衔的法律。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时,1955~1965年期间被授予军官军衔的大部分人员已离开军队,或已在军队离休、退休。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决定,不再给这些人员授予军衔。...

  • 《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的军事行政法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80年8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发布。同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共10条。  主要内容是:①预备役登记的条件。在部队服现役期满和服现役1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的法规性文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发布。在1991年9月29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基础上制定。共45条。主要内容是:①外科。规定了身高、体重,颅脑,颈部,骨及关节、脊柱,下肢,足,胸腔、腹腔及肛门...

  • 《征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工作的军事行政法规。1985年10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5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分为总则,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定新兵,交接新兵,运输新兵,检疫...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的法律。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5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文职干部管理工作的法规。1999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是在1988年4月27日发布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分为总则,文职干部的编制范围,文职干部的来源和培训,文职干部的职务名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管理工作的军事行政法规。2005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同年8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权利和义务,聘用范围和岗位设置,聘用条件,聘用关系的建立,教育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附则。共9章55条。主要...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现役士兵服役的军事行政法规。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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