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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中国历代军事法律制度]
《革命军连坐法》
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军事刑法。1928年4月7日公布。适用于战时临阵退却的官兵。共5条。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针对长官,另一方面针对下属和士兵。规定在作战时,如班长同全班退则杀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师长直至军长皆如此办理;军长不退而全军官兵齐退以致军长阵亡则杀军长所属之师长,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