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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Bingyifa
卷名军事法
中华民国时期关于公民服兵役的法律。1933年6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共12条。1946年10月10日修订后分为总则,役种,服役,管理,征集,召集,海空军之兵役,权利义务,妨害兵役,附则。共10章35条。主要内容是: ①兵役的类型。兵役分为军官佐役、军士役、兵卒役。士兵适役年龄为18~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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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