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军队军事工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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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关于调整作战、训练、战备、管理、组织编制等军事工作中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领导和开展军事工作的基本依据。 简史 中国古代军事法中已有关于军队军事工作的规定。夏商周朝时期的“誓”,就是战争动员的法令。战国时期的《尉缭子·兵教上》记载了中国最早的军队教育训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使用飞机执行各项专业任务的法规。1984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施行。共7条。准备搭乘民航飞机进行远程机动 主要内容是:①执行专业任务主要使用民航飞机。使用飞机执行工农业生产、科研试验、航空运输等专业任务,应主要使用民航飞机,由使用飞...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工作的规章。2000年7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共分4个方面,含1个附件。该办法明确规定:军队院校的干部学员、士兵学员、青年学生学员、研究生学员和军队接收并在军队院校培训的地方普通高校毕业学员,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作风纪...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军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规。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分为总则,爆炸物品的储存,爆炸物品的运输,爆炸物品的使用,退役、报废爆炸物品的处理,奖励与处分,附则。共7章44条。军用爆炸物品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工作的法规。2007年10月21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共18条。 主要内容是: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和登记内容。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长期固定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安全管理的法规。2008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同年8月1日起施行。在2003年4月3日中央军委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分为总则、职责、事故等级与分类、安全教育与训练、安全建设、安全分析预测、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监督、事故...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保守军事秘密的法规。2011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3月28日中央军委主席令发布。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于1963、1978、1986、1996年四次发布保密条例。根据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的新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政策制度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规范边防会谈会晤工作的法规。2002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会谈会晤的基本依据。分为总则,职责,工作制度,边防会谈,边防会晤,审批权限,边防会谈会晤人员,保障,奖励与处分,附则。共10章52条。条例明确了适用对象,边防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边防执勤工作的法规。1999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边防执勤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边防部队长期按照国家制定的边防政策履行职责,严密组织边防勤务,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20世纪80年代以来,边境...
中国人民解放军规范军事测绘工作的法规。199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1月10日中央军委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军事测绘实施,军事测绘成果管理,军事测量标志保护,奖励与处罚,附则。共6章27条。主要内容是:兰州军区某测绘大队在罗布泊进行测量工作 ①明确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