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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冲突法
[惩治战争犯罪]
战争犯罪罪名
侵略罪
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犯罪行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第48届会议通过的《危害人类和平及安全治罪法草案》提出,危害人类和平及安全的侵略罪行为是,作为领袖或组织者积极参与或下令计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一国实行之侵略行为的个人应对侵略罪行负责。根据1974年《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
《危害人类和平及安全治罪法草案》 《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