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立国收容战俘

    在战争与武装冲突期间,冲突各方按照与中立国的协议,将患病和受伤战俘收容于中立国的行为。根据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三公约》)的规定,中立国收容战俘有下列两种情况:①伤者及病者中可希望于自其受伤之日或患病之日起一年内复原,如其在中立国治疗或可有更确定及迅速复原之希望者。②...

    《日内瓦第三公约》 混合医务委员会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