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设施的保护

    关于对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设施除非例外不得进行攻击,迫不得已进行攻击时,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尽可能避免危险力量释放的国际人道法规定。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设施,指对其攻击会导致危险力量释放,从而在平民居民中造成严重的损失的工程和设施,如堤坝、核发电站等。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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