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人的保护

    冲突方或占领国对处于其权力下的非本国人给予人道待遇和基本保证的国际人道法规定。非本国人既包括不具有冲突方或占领国国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人,也包括无国籍人和事实上不受任何政府保护的难民。1942年3月,侵华日军在中国山东潍县(今潍坊市)设立外侨集中营,违法关押了2008名外国侨民  1949年《关于...

    《日内瓦第四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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