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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柬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 《中柬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和柬埔寨王国首相福·波伦于1960年12月19日在北京签订的规定两国关系的条约。条约于1961年5月2日正式生效。主要内容有:①两国保持永久和平,发展和巩固友好关系。②双方保证尊重对方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③保证用和平方法解决彼此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端。④保证互不侵犯,不参加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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