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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协约》

  • 《中德协约》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与德国政府于1921年5月20日在北京签订的双边条约。包括复文、两国代表互致公函及有关条文。协约共7条。主要内容有:①德国声明放弃因与中国订立1898年3月6日条约及其他关于山东省文件而获得的一切权利、产业权、特权,取消在华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以及在北京使馆享有的特权。②两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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