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

《英德续借款合同》

  • 《英德续借款合同》

    中国清政府总理衙门与汇丰银行和德华银行于1898年3月1日(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初九日)在北京签订的续借款合同。原称《西历1898年大清政府四厘金债合同》。又称《续借英德洋款合同》。清政府为筹集中日甲午战争赔款,继向俄、法、英、德借款之后,再次同英、德签订的续借款合同。合同共17款。主要内容有:①...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