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规军控与裁军条约

    1987年12月8日,美苏两国首脑R.W.里根、M.S.戈尔巴乔夫在美国白宫签署《美苏中导条约》  限制或减少常规军事力量的军备控制与裁军条约。常规军事力量指除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外的一切传统的武器和军事装备,以及拥有和使用这些武器的军队。相对于核化生武器领域而言,常规...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 《次地区军控协议》

    巡逻中的南联盟警察  波黑共和国及其两个实体(穆克联邦与波黑塞尔维亚共和国)、克罗地亚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在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主持下,于1996年6月14日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签订的关于前南斯拉夫地区军备控制的协议。又称《佛罗伦萨协议》。1995年11月21日,波黑、克罗地亚与南联盟在美国俄...

    《代顿协议》

  • 《拉什─巴格特协定》

    美国和英国缔结的关于限制两国在美国与加拿大边境地区海军力量的协定。1817年由美代理国务卿R.拉什和英驻美公使C.巴格特以换文形式确定,翌年经两国议会批准后生效。协定规定:双方驻美国与加拿大(当时为英属地)边境五大湖(苏必利尔湖、休伦湖、安大略湖、密歇根湖和伊利湖)和尚普兰湖的海军舰只总数都不得...

  •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限额谈判最后文件》

    北大西洋条约组织和原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缔结的关于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实力最高限额的协议。又称《欧洲常规武装力量员额协定》。1992年7月10日由出席在赫尔辛基召开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首脑会议的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等29国领导人签署。同年7月17日与《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同时生效。  ...

    欧洲常规裁军谈判

  •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出席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首脑会议的北大西洋条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的22国首脑于1990年11月19日在巴黎签订的关于限制欧洲常规武装力量发展的条约。又称《欧洲常规裁军条约》。1992年7月临时生效,11月正式生效。无限期有效。北约与华约22国领导人签署《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由序言和23条正文...

    《美苏中导条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限额谈判最后文件》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定》

  •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定》

    出席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首脑会议的30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于1999年11月19日签订的关于修改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协定。苏联和华约解体后,东西方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状况不复存在,《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不足以应对冷战后急剧变化的形势。为避免条约机制崩溃,《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缔约国于1997年...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 《限制海军军备条约》

    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五国于1922年2月6日在美国华盛顿就调整海军力量对比和重新划分势力范围签署的法律文书。又称《五国条约》、《华盛顿海军条约》。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条约规定,缔约国若无异议,期满后可顺延2年,但只要任一缔约国提前2年通知其他缔约国退约,该条约将自行终止。 ...

  • 《限制和裁减海军军备国际条约》

    英国、美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五国于1930年4月22日在伦敦就限制与裁减彼此海军军备缔结的条约。同年12月31日生效。除关于潜艇攻击商船的规定无限期有效外,其余条款有效期至1936年底。  1922年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签订后,缔约国竞相发展不受条约限制的巡洋舰、驱逐舰和潜艇,并不断改进...

  • 《中美洲国家限制军备公约》

    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于1923年2月7日在中美洲事务大会上通过的关于限制军备的公约。1924年11月生效。主要内容有:自公约生效起5年内,各缔约国常备军和国民警卫队不得超过一定水平。具体标准为:危地马拉5200人、萨尔瓦多4200人、洪都拉斯2500人、尼加拉瓜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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