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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

  • 《关于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与日本政府于1918年9月6日在北京签订的关于实施《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的详细规定。1918年5月16日签订的《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中规定,将另行协商作战区域、作战任务及协同作战等事。据此,中方代表徐树铮、日方代表斋藤秀治郎经进一步谈判,签订详细协定。共7条。主要内容有:①中...

    《共同防敌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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