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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冲突法
[战争与武装冲突]
禁止非法使用武力
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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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行为。 “侵略”一词由来已久,也曾出现在19世纪的一些条约中,但直到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缔结之前,这一术语并不构成法律概念。《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各成员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受到保护,禁止外来侵略。1920年起,国联开始审议侵略定...
纽伦堡审判 东京审判
以武力侵犯他国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行使与1945年《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符的任何非法使用武力侵略他国的国家。1933年《侵略定义公约》对确立侵略国的标准规定如下:对他国宣战;不论宣战与否,以武力侵犯他国领土;不论宣战与否,以陆海空军攻击他国陆海空军;封锁他国港口或海岸;援助在其领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