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使用武力

    允许使用武力的国际法规定。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战争在国际法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地位不同。传统国际法不否认战争是国家推行政策的工具,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诉诸战争权”是主权国家的合法权利。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变化,国家的“诉诸战争权”逐渐受到限制。20世纪20年代后,国际上签订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宣布...

    联合国安理会采取或授权的军事行动

  • 单独自卫

    主权国家在遭受武力进攻时单独抵抗和反击侵略的军事行动。目的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自卫国所掌握的任何不为国际法所禁止的武器,都可以作为单独自卫的手段。在达到单独自卫目的后,自卫行动即应停止。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行使自卫权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是:①自卫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武...

    自卫权

  • 集体自卫

    一国遭受武力攻击时,一些国家根据被攻击国的请求或同意依条约义务,与遭受武力攻击的国家一道抵抗武力攻击的共同军事行动。目的是恢复和维护遭受武力攻击的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集体自卫可以分为条约性集体自卫和非条约性集体自卫。条约性集体自卫是基于预先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区域性条约。非条约性集体自卫是基于...

    单独自卫 自卫权

  • 联合国安理会采取或授权的军事行动

    为维持和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采取的或授权采取的军事行动。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当安理会认为采取非武力的强制办法不足以或已经证明为不足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时,有权采取必要的武力行动,包括联合国会员国的陆海空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行动,以消除对国际和...

  • 民族独立和解放战争的法律地位

    民族独立和解放战争在国际法上属于合法使用武力的法律地位。民族独立和解放战争指殖民地、附属国或摆脱了殖民压迫国家的人民为争取或捍卫国家主权、实现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的权利,而与殖民国、保护国之间发生的武装冲突。其基本特征是:①以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权为法律根据。②以摆脱殖民统治、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和解...

    《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 国际性武装冲突 合法使用武力

  • 自卫权

    主权国家单独或集体采取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行动,以抵抗和反击武装侵略的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目的是防御外来的武装侵略,维护国家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