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属危害国防利益罪。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征兵工作秩序。犯罪对象为不合格兵员,即不符合征兵条件的兵员。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

    危害国防利益罪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