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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军事刑事法律制度]
危害国防利益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属危害国防利益罪。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征兵工作秩序。犯罪对象为不合格兵员,即不符合征兵条件的兵员。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