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属危害国防利益罪。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质量管理秩序以及武装部队的战斗力。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不合格”,指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

    危害国防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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