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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军事刑事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行使国家公安机关相关职权的法律决定。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主要内容是:解放军保卫部门承担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性质是相同的。因此,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