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武器的法律规定

    关于核武器的国际法规定。核武器的破坏力远远超过常规武器,是迄今为止对人类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际社会关于核武器法律地位的文件,可以归结为三类:1964年10月17日,周恩来总理致电各国首脑,转达中国政府关于召开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建议  联合国大会决议和宣言 ①...

    《禁止使用核及热核武器宣言》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