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
  •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指指挥人员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军人违反职责罪。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和友邻部队的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

    军人违反职责罪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