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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
中国军事法制
军事设施保护法
《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军事行政法规。1982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13条。维护有线通信线路 主要内容是:①通信线路的保护范围。即邮电、铁路、军队等部门的各种通信线路设备,包括架空线路、埋设线路、无线线路等。②保护通信线路的责任。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