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工作
[干部工资福利]
干部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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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实行职务军衔结构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作出调整。 简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建军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基本实行供给制,即军人基本生活必需品供给实物,只以货币形式发给少量零用费。中华人...
定期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增加工资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有:①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和军衔工资每年1月增加一个档次,已达到本职务和本军衔工资最高档次的,从下个年度起,按照本人职务和军衔工资一个档差标准增加工资。军龄工资随军龄每年1月定期增长,计算至本人离休、退休、转业、复员的当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因工作或身体状况需要,到军队疗养机构健康疗养、康复治疗的工作规程。疗养分普通疗养和特勤疗养两种,分别由军队管理的普通疗养院和特勤疗养院承担。普通疗养院主要接待非特种岗位干部健康疗养和康复治疗;特勤疗养院主要接待飞行员、舰艇干部和其他一些特殊专业的干部,使他们通过疗养保持、恢复或...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休假探亲的工作规程。军官、文职干部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1952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确定,从1953年起先在全军师级职务以上干部及空勤人员、学校教员中,实行每年一次的休假制度。1954年军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托军队内部医疗机构帮助干部预防、诊治疾病,保障干部身体健康的工作规程。对提高干部身体健康水平,保持部队稳定,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军队干部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和公费医疗制度,并根据职务等级不同享受不同的医疗保健待遇。正大军区职以上干部列入中央重点保健对象,副大军区职以下...
干部牺牲、病故后,军队对其配偶、子女抚恤的工作规程。1955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下发《关于处理和安置尚在军队的牺牲、病故干部家属的暂行规定》,确定实行薪金制后,军队管理的牺牲、病故干部无工作的妻子和未成年子女,由军队发给抚恤金。1962年,总政治部下发《关于牺牲、病故军官家属抚恤安置暂...
解决牺牲、病故干部随军家属住房、医疗保障待遇问题的工作规程。住房保障方面,随军遗属可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军队现有可售住房,并享受相关折扣和优待,也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或者自理住房。牺牲、病故的军以上干部遗孀还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军队承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面积不超过已故干部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