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军事安全
[国际军事安全相关机制]
[国际军备控制与裁军]
军备控制与裁军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防扩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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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国家集团根据在有关国际条约或政府间双边协议中所承担的不发展和不制造核武器的义务,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的接受其保障监督的专门协定。 协定类型 按照所签协定的法律依据或保障监督范围的不同,保障监督协定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项目保障监督型、全面保障监督型以及自愿提交保障监督型。 项目保障监督...
一些国家为增加其民用已分离钚存量的透明度而采取的一项信任措施。该指导原则由五个核武器国家及德国、日本、比利时和瑞士共九国召开的钚监管非正式讨论会历时3年多的努力,于1997年9月29日通过。九国于同年12月1日致函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宣布九国政府接受和执行该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由15条正文和3...
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七国于1987年制定的旨在防止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投掷系统(有人驾驶的飞机除外)及有关设备和技术扩散的文件。首版于1987年公布,1993年作了重要修订。由“准则”和“设备与技术附件”两部分组成。《导弹技术控制制度》把限制项目(导弹及其分系统、...
旨在通过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促进防止导弹扩散的一项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又称《防止弹道导弹扩散海牙行为准则》(HCOC)。 该准则由《导弹技术控制制度》(MT-CR)的欧洲成员国发起制定。2000年10月在赫尔辛基召开的《导弹技术控制制度》全会通过《防止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准则》(草案)。随后...
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于1992年5月29日在华盛顿中东军备控制问题会议上签订的关于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临时准则。包括序言和10条正文。主要内容有:五国承诺遵守下列准则并就这些准则进行磋商:①不直接或间接地支持非核国家开发、获取、制造、试验、储存或部署核武器;向非核武器国家出口任何核...
国际原子能机构章程。1954年12月第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1956年10月第1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由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加拿大、比利时、葡萄牙、澳大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南非和巴西12国起草的《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简称《规约》),并在联合国总部开放签署。按《规约》...
国际原子能机构为加强保障监督体系和提高其效率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计划形成 鉴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现行全面保障监督体系存在明显的弱点,不能担保已缔结全面保障监督协定的无核武器国家将所有核材料和核设施都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也不能保证不存在未申报的秘密核活动。在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推动下,国...
美国于1946年制定的旨在控制核扩散、维护核垄断的原子能法。1946年美国提出的巴鲁克计划在联合国安理会被苏联否决后,民主党参议员B.麦克马洪倡议制定一个要求严格禁止原子技术扩散到其他任何国家的法案。该法案经美国参众两院通过后,1947年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该法规定:对国内,把从采矿、核燃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