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1968年7月1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莫斯科签署。图为奥地利代表在条约上签字  国际社会为防止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所进行的各种活动。早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主要是指核武器。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将防扩散的范围扩大到生化武器及导弹运载工具。2005年5月27日,第7...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 《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

  • 澳大利亚集团

    由澳大利亚倡议成立的旨在防止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扩散的多边国际组织。起源于1984年欧洲国家的“布鲁塞尔俱乐部”。由澳大利亚发起的1985年6月西方15国商讨抑制化学武器扩散的具体措施的国际会议形成。该次会议制定了对可用于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的出口管制原则;规定了受控化学品的类别以及应特别关注的有...

  • 保障监督协定

    国家或国家集团根据在有关国际条约或政府间双边协议中所承担的不发展和不制造核武器的义务,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的接受其保障监督的专门协定。  协定类型 按照所签协定的法律依据或保障监督范围的不同,保障监督协定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项目保障监督型、全面保障监督型以及自愿提交保障监督型。  项目保障监督...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

    依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为审查条约执行情况而召开的缔约国大会。《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8条第3款规定,条约生效后5年,应在日内瓦举行缔约国大会;此后每隔5年,只要有半数缔约国提议,就可召开审议大会。  大会程序 审议大会通常为期4周。第1周为主席和各代表团的一般性发言;第2、第3周由3个委员...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安全保证 国际原子能机构

  • 钚监管指导原则

    一些国家为增加其民用已分离钚存量的透明度而采取的一项信任措施。该指导原则由五个核武器国家及德国、日本、比利时和瑞士共九国召开的钚监管非正式讨论会历时3年多的努力,于1997年9月29日通过。九国于同年12月1日致函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宣布九国政府接受和执行该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由15条正文和3...

  • 《导弹技术控制制度》

    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七国于1987年制定的旨在防止可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投掷系统(有人驾驶的飞机除外)及有关设备和技术扩散的文件。首版于1987年公布,1993年作了重要修订。由“准则”和“设备与技术附件”两部分组成。《导弹技术控制制度》把限制项目(导弹及其分系统、...

  • 防扩散安全倡议

    美国总统G.W.布什于2003年5月31日提出的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主张。旨在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和相关材料、技术、设备通过海、陆、空进出有扩散嫌疑的国家或非国家实体。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11国为初始参加国,后来又有加拿大、...

  • 防扩散体制

    旨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组织制度。包括一整套法律文件、出口控制制度、核查监督制度和惩罚奖励制度等。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中,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扩散方式不完全相同,其防扩散体制存在差异。  防核扩散体制 主要由防核扩散法律文件、核出口控制制度、保障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等组成。 ...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国际原子能机构 桑戈委员会 核供应国集团

  • 《防止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准则》

    旨在通过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促进防止导弹扩散的一项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又称《防止弹道导弹扩散海牙行为准则》(HCOC)。  该准则由《导弹技术控制制度》(MT-CR)的欧洲成员国发起制定。2000年10月在赫尔辛基召开的《导弹技术控制制度》全会通过《防止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准则》(草案)。随后...

    《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

  • 《关于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临时准则》

    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于1992年5月29日在华盛顿中东军备控制问题会议上签订的关于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临时准则。包括序言和10条正文。主要内容有:五国承诺遵守下列准则并就这些准则进行磋商:①不直接或间接地支持非核国家开发、获取、制造、试验、储存或部署核武器;向非核武器国家出口任何核...

    国际原子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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