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队保卫干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从事保卫工作的人员。包括军队各级保卫部门的领导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  任务和职责 军队保卫干部的任务是: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指导与协调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和打击军内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部队的纯洁和稳定。主要职责是:①预防犯罪。运用思想教育、管...

    军事监狱 军队看守所

  • 军队法律顾问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军队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服务组织。受所在单位政治机关的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  简况 1985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在司令部设立了海军直属机关法律顾问处。1987年5月,兰州军区成立了法律顾问处,组织军队政法部门离休、退休干部开展以律师业务为主的法...

    军队律师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 军队法律咨询员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师以下单位设置的法律咨询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帮助官兵处理一般涉法事务以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活动的人员。根据1993年6月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军队法律咨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 军队法律咨询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在师以下单位的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帮助官兵处理一般涉法事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法制教育等。2001年4月,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部队法律咨询工作的意见》,对法律咨询站及其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法律咨询工作着眼于促进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部队...

  • 军队看守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军队看守所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在工作中遵循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分押分管、直接管理的原则。军队看守所对被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以及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实行警戒、看管、教育。其主要任务是:①依...

  • 军队律师

  • 军队司法办公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及各军区、军兵种政治机关内,领导和管理本系统、本单位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1992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在全军政治机关设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总政治部设立司法局,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及各军区、军兵种相继设立军队司法办公室,...

    军队律师 军队法律顾问处 军队法律咨询站

  • 军人陪审员

  • 军事法官

  • 军事法庭

    审理军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犯罪案件的军事审判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曾经将具有军事法院性质的审判机关称为军事法庭。1931年9月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发布的《革命军事法庭组织条例》规定,红军师以上、地方各县军区指挥部及军事委员会分会之下,设立革命军事法庭。1954年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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