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军事法

    调整军事及相关领域中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通常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特定的调整关系构成。又称军事法的分支部门。  部门军事法伴随着军事法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在中国,奴隶社会时期“兵刑不分,诸法合体”,军事法体系中不存在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封建社会,军事法的内容以军事刑法和惩治军人犯罪为主,规定和...

    军事立法

  • 剥夺军衔

    通过审判决定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的一种刑罚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军官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由法院判决剥夺其军衔。2000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的规定》,对剥夺军衔进行了具体规定:军人犯罪被依法判处3年以上...

    军人犯罪

  • 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

    由军事审判机关依法对危害重大的犯罪军人的勋章、奖章、荣誉称号予以剥夺的一种刑罚方法。198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危害重大的犯罪军人,可以附加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军人的勋章、奖章和荣...

  • 戴罪立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关于犯罪军人战时适用的缓刑制度。198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22条,规定了戴罪立功制度。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 复员制度

    军人退出现役的一种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复员制度包括军官和文职干部复员制度、义务兵复员制度和士官复员制度。  军官和文职干部复员制度 指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后不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回到地方重新就业的制度。对符合转业条件的退役军官和文职干部,自愿要求复员的,可以安排复员。军官和文职干部因犯严重错...

  • 公民国防权利

    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防活动中所享有的资格和利益。国防法的基本内容。  公民的国防权利,是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防基本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如1945年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第30条第1款规定,每一个公民有参加保卫国家事业的权利和义务。1980年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77条规定,保卫...

    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公民国防义务

    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防活动中对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国防法的基本内容。  对公民国防义务的规定,最初的法律渊源是国家宪法,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原则性规定。1947年的《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52条规定:保卫祖国,为每个公民的神圣天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范围内,有服兵役的义务。194...

    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国防法

    国家调整国防活动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法律。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指导和规范国防活动的基本依据。  简史 在中国古代,没有专门的国防法律。但在国家制定的法律中,已有关于国家防御外敌入侵的规定。汉朝《塞上烽火品约》的主要内容,是对不同地点、时间、人数、天候情况下匈奴人入侵时驻边烽火部队的职责规定,如应燔举...

    《军防令》 《瑞士联邦军事组织法》 《加拿大国防法》 《蒙古国国防法》

  • 国防法律关系

    法律调整的社会主体在国防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军事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国防法学的研究对象之一。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国防法律关系主体 指在国防活动中依法享有国防权利和承担国防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律关系主体包括:①国家机关。国家是国防活动的特殊主体,国家在国防...

    军事法律关系 国防法学 国防职权

  • 国防法律责任

    社会主体因违反国防法律规范,不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而被专门的国家机关依法认定和追究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国防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军事法责任的组成部分。中国在1993年开始起草国防法后,国防法起草委员会曾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对“国防法律责任”进行专题研究,“国防法律责任”作为专门的法律术语...

    军事法责任 剥夺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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