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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undui sifa bangongshi
外文judicial office of the PLA
卷名军事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及各军区、军兵种政治机关内,领导和管理本系统、本单位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1992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在全军政治机关设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总政治部设立司法局,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及各军区、军兵种相继设立军队司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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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