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事审计文书

    军事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纸质和电子文书。是军事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工具。  军事审计文书的特点主要有:①法定性。军事审计文书只能由军事审计部门制作和使用,其他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制作和使用审计文书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军事审计部门必须依法制作和使用审...

    移送处理书

  • 军事审计报告

    军事审计主体完成项目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形成的文书。包括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是向派出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属于内部文书,是形成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是审计部门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定后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是审计结果的最终载体。 ...

  • 军事审计决定

    军事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和审计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置的文书。  军事审计决定一般在审定审计报告后作出。其要素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定性、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要求;依法申请复审的期限和复审机关。军事审计决定具有法...

  • 移送处理书

    军事审计部门向有关单位、部门移送被审计对象和有关责任人员时出具的建议处分和提请司法处理的文书。移送处理书应写明责任人员的违法事实,移送处理的理由,审计部门是否对责任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移送处理书适用范围是:①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触犯刑律,对其负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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