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区军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的审判机关。  1955年5月,在各军区设置军事法院。1969年12月,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区军事法院亦被撤销。同年12月,各军区在政治部保卫部设案审科负责审判工作,行使本级军事法院职能。1978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恢复各级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军人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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