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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制
[外国军事法制]
(外国国防法律制度)
《军事选征兵役法》(美国)
美国关于兵役制度的法律。1948年美国第50届国会通过。后经多次修订。共22条。主要内容是:①规定兵役登记的条件。每个男性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凡是年龄18~26岁的居住在美国的男性公民都要根据该法或总统令在指定的时间或地点进行兵役登记。凡是参加登记的年龄在18.5~26岁之间的公民都要准备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