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学
军事行政执法
军事行政执法方式
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见军事行政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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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基层单位领导在就寝时间对士兵的睡眠和卫兵(哨兵)夜间执勤情况进行的检查。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保障官兵健康和部队安全的重要措施。查铺查哨的内容包括:人员在位和睡眠情况;武器、服装、装具的放置是否符合战备要求;取暖设备是否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的要求;卫兵(哨兵)履行职责的情况,使用口令是否...
由单位首长清点本单位人数,进行工作、生活讲评,布置次日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是军队以连为单位,检查人员在位情况、讲评和布置工作的一种日常管理制度。目的是维护部队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由于通常于就寝前进行,故又称晚点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连队通常每日点名,休...
由部队首长或上级首长与机关领导组织的对部队编制、实力、战备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清点和检验。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之一。目的是了解部队编制、实力、战备落实和安全状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旅(团)每年应当进行1~2次点验,师以上单位...
军队各级指挥员以口头方式对部属下达的命令。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在军事活动中,上级首长对下级机关或军人的口头指示属于口头命令,下级军事机关或军人必须接受并根据命令实施行动。口头命令具有以下特点:权威性、强制性、及时性。一旦发出就必须执行,不讲条件,不管主观上是否愿意。但口头命令只是一种军事行...
有关军事机关及其执勤人员对违反军纪或扰乱社会秩序且不听制止或情节严重的军人,所采取的强行留下暂时不允许其离开的行政执法行为。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目的是及时制止违纪违法行为,并为依法处理违纪违法人员提供保障。《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驻城镇的部队、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
军事机关派出的警卫勤务人员在法定情况下使用武器强行制止侵害的行为。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使用武器,包括用武器对准侵害者给予警告、鸣枪警告、鸣枪报警,对侵害者开枪射击等。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规定,卫兵对于妨碍执勤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当警卫目标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迅...
军事组织为维护纪律,对身体处于非正常状态的违纪军人采取强制性的照管和护理的特殊措施。军事行政执法特殊方式之一。先行管护具有临时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当违反纪律的军人处于神志不清、精神失常、伤病严重或者醉酒状态时,应当先行照管或者治疗,待其神志清醒、脱离危险后,再行处理。在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