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役登记

    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兵役工作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掌握适龄公民的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为组织公民服兵役作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登记始于1955年。1998年12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9月30日以前,按照县、...

    兵役工作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