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事检查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工农红军中设立的军事检察机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中最早的军事检察机构。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在初级军事裁判所和高级军事裁判所的所在地设立初级军事检查所、高级军事检查所,并赋予其独...

  • 基层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初级法律监督机关。包括军区直属军事检察院、军区地区军事检察院、海军直属军事检察院、海军舰队军事检察院、空军直属军事检察院、军区空军军事检察院、武警地区军事检察院和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军事检察院。  组织设置 基层军事检察院受所在单位党委、政治...

  • 军区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的法律监督机关。  简史 1956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区相继设立军事检察院。1961年1月,各军区军事检察院与军区保卫部门、军事法院相继合署办公。1962年9月,各军区军事检察院重新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1969年9月,各军区军事检察院被撤销。1978...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 军事检察院检察官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各级军事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  军事检察院检察官由现役军(警)官担任,实行任命制。军事检察院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和军队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从现役军(警)官中选拔,按军(警)官任免程序和权...

  • 军事检察院检察官等级

    国家对军事检察院检察官职业身份、级别和专业水平的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和《军事检察院评定检察官等级实施办法》,军事检察院检察官等级分为3等11级,等级称谓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和检察官。其中大检察官分为一至二级,高级检察官分为一至四级,检察官分为一至五级。军事检察院检...

  • 军事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军事检察院内部依法设立的对军事检察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检察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厅(处)长、副厅(处)长、检察员若干人组成。  简史 1981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法律监督机关。  简史 1956年5月,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指示,海军下达《关于建立各级军事检察机构》的命令,成立了筹建办公室。同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事检察院正式成立。1961年9月,海军军事检察院与海军政治部保卫部、海军军事法院合署办公,在保卫...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属专门人民检察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领导。军事检察工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历史沿革 195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始建,下设研究处、审判监督处、特种刑事案件监督处...

    军事检察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的法律监督机关。  简史 195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事检察院正式成立。1961年3月,空军军事检察院与空军政治部保卫部、空军军事法院合署办公,缩编为检察办公室,对外仍保留空军军事检察院名称。1963年6月分署办公,空军军事检察院重新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的法律监督机关。组建于1997年3月。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党委、政治部领导,军事检察工作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领导。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组成。主要职责是:①对同级保卫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副团职、专业技术八级、文职副处级以下人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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