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拥工作领导机构

    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部门。分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盟)、县(市、区、旗)四级设置。1991年6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成立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有关部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及中国人民...

1/1页
跳转到: GO 每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