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工作是军队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管理军事系统为实现特定目标进行的工作过程。事工作是以军事为中心展开的社会性活动,国家性质决定军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军队体制编制规定并影响军事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手段。军事工作作为军队组织领导国家军事安全及武装力量建设的重要实践活动,体现了国家与民族的政治意志和安全需要,在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军事工作的基本问题
军事工作作为军事科学的实践领域,是在战争发展与演变中不断完善起来的。战争活动是军事工作产生的基本条件,军事要素对军事工作产生决定性影响,并由此决定了军事工作的内涵、体制、任务、特征和作用。
军事工作的内涵 军事工作是军事活动中产生的特定范畴。它以军事为中心,以战争的准备与实施为目的,反映了军事活动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规律。军事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军队作战的筹划与准备,军事训练的组织与实施,军事力量的编组与动员,战略战术的研究与制定,预定战场的规划与建设,军队集团或官兵的管理与教育等。战争决定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战争的残酷性和复杂性使得从事战争的人们必须以更精细的组织机构完成战争的一切准备。这个特定的组织机构即军队司令部。F. 恩格斯指出:“为了使军团司令、军长和师长能够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指挥所属军队,除英国军队外,所有国家的军队都设有全由军官组成的一种专门的业务机关,叫做司令部。”(《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1卷第386页)司令部是军事工作得以开展和运行的组织体系,也是军事工作的核心部门和领率机关,其职责就是根据军事活动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对军队组织实施统一指挥,解决并指导军队作战和建设。毛泽东指出:“为了组织这种复杂的、高度机械化的、近代的战役和战斗,没有健全的、具有头脑作用的、富于科学的组织和分工的司令机关不行。”(《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卷第314页)随着战争的发展,军事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在发生变化,军事工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从中国古代的“庙议”、“幕府”、“兵部”到近代欧洲的参谋部,乃至现代的军种、兵种司令部等,反映了军事工作从综合到分化,再从分化到综合的演变过程。军事工作分工的细化延伸了军事工作的范围,但其基本职能仍然是围绕军事工作展开的。军事工作同时也是军队工作的主体,在军队各项工作中居于中心位置。军事工作的内涵依不同的历史条件,不同的国家性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而有所区别。
军事工作的体制 军事工作体制是国家或政治集团领导军事工作的组织体系及相应制度,是军事工作的基本要素之一。军事工作的体制按职能可以分为:军事决策机构、军事指挥机构、军事行政机构、军事协调机构、军事法制机构、军事咨询机构、军事监察机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军事行政机构等。由于世界各国政体不同,军事工作的职能范围和机构设置有所区别,通常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军事工作的决策层次、军事工作的管理层次、军事工作的执行层次。决策层次是以军队最高统帅部为核心的决策机关,属于军事工作的最高层次,基本职能是制定军事方针,统筹战略规划,实施军队指挥,颁布法律法规等。管理层次被称为战区或战略区、集团军司令部,是军事工作的中间层次,职能是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军事工作各领域活动,保证决策机关军事工作的贯彻落实。执行层次被称为部队司令部,包括军、师、旅、团(或营)司令部,是军事工作的基础层次,职能是根据军事工作的计划,合理安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按军事工作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日常事务。军事工作各部门或各层次的基本功能,是保证国家对军队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平时对军事建设和各个领域的战备活动实施指导,战时对各种武装力量和相关领域的军事活动实行统一指挥。
军事工作的任务 军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本任务是以实现国家军事目的为前提,为制止战争爆发或赢得战争胜利创造条件。军事工作的任务与不同阶级、民族、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利益密切相关,受政治经济、科学技术、自然地理、宗教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现代条件下,军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制定与执行军事战略 军事战略是筹划和指导战争准备与实施、武装力量建设与运用所遵循的方针、原则和方法。军事工作的决策部门,通常根据国家整体安全环境,制定符合国家安全需要的军事战略。军事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则根据军事战略确定的方针和原则,进行组织结构、部门关系、职能任务的合理配置与分工,以最终实现军事战略的总体目标。军事战略的方针政策及其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阶段的调整变化,相应地改变着军事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军事工作各领域始终围绕军事战略展开各项工作,通过对军事领域综合情况的分析判断,提出军事战略调整的意见或方案。因此,军事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军事战略,受军事战略的影响和支配,是军事战略付诸实现的关键环节。
筹划与进行战争准备 战争准备是军事工作的主要任务,军事工作在军事战略和战争计划的预先安排下,根据战争的性质、规模、类型、时间和范围,通过各部门严谨有序的工作,按计划完成战争所需要的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精神准备。军事工作以战争准备为目标,包括了平时准备、临战准备和战争过程中的准备。根据国家所处的战略环境,准备内容还包括随时可能发生的武装冲突、突发事件处置和反恐怖斗争以及日常的战备活动。不同性质和不同时间的战争准备决定了军事工作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同时也决定了战争准备的目的性。军事工作围绕战争准备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实现不同阶段的目标为前提的,能否实现战争准备目标,往往以战争的最后结果来衡量。
组织与实施军队指挥 组织指挥是军事工作的核心任务,司令部是实施军队指挥的核心机构。司令部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军事工作中的特殊使命,即战时状态下根据战略决策,完成战争、战役、战斗的组织准备,包括战略、战役、战斗计划的制定,决心建议,命令发布,战场勘察,应急动员以及组织协同动作,开设指挥所,组织后勤、装备等其他保障等。平时状态下,组织战备行动、军事训练、抢险救灾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为了有效地进行组织指挥,司令部构成了与其他各部门的指挥与被指挥关系,各级各类司令部在不同范围内履行组织指挥的职能。组织指挥贯穿于军事工作的全过程。军事工作通过司令部机关集中体现组织指挥的能力、效率和水平。
指导与保障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是军事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军事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中心工作。战争形态决定训练形态。军事训练以战争的发展为基点,通过军事理论教育和作战技能教练,提高部队官兵的军事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军事工作把军事训练作为战争准备的关键环节,作为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途径,根据军队的体制编制,军种、兵种结构,武器装备水平和院校教育体制,确定训练的指导思想、调整训练的组织体系、颁布训练的法律规章、制定训练的方案计划、实施训练的分类管理、组织训练的考核评估、改革训练的内容方法。军事工作的不同层次和部门,通过提高和完善军事训练的组织体系、部队训练体系、院校教育体系、预备役训练体系、军事训练法规体系等,实施军事训练的管理和保障。军事工作以军事训练为重点,注重军事理论与军事实践的统一性,注重军事训练与作战实践的统一性,以打赢战争为目标,锻炼和培养军队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优良的战斗作风。
落实与组织军事管理 军事管理是军事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军事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军队作为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是以科学严密的军事管理为基础的。现代条件下,军事管理的范围不断拓展,包括了军队管理、军队编制管理、作战管理、军事训练管理、军队院校管理和武器装备管理等。同时,在军队内部实施严格的管理教育,按照军队建设的宗旨,通过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保持军队作战、战备、训练及其他工作与生活秩序;针对军队日常生活与各种勤务活动进行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军事工作把军事管理包括管理教育作为军队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通过组织系统和部门分工,确定科学管理的任务、目标与要求,约束并规范军队组织及军队成员的社会行为,协调并解决军队内部各层次、各系统之间及与社会外部环境的关系。军事管理随军事任务和军队结构的变化不断增加新的内容,管理教育的水平、质量和科学化程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巩固和提高,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开展与深化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是把握军事规律与特点,将军事实践上升为军事理论并用于指导军事工作实践的重要活动。军事工作理论研究包括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对策问题研究,其范围和内容涵盖军事领域的各个方面。军事工作根据军事科学的发展规律、国际战略形势的发展变化、军事战略的总体目标、战争形态与军队建设的变革需要,确定理论研究的方向与重点,提出理论研究的任务与要求。以专业机构和非专业机构,计划研究与非计划研究,机关研究与部队、院校研究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开展军事理论研究,将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战争指导与军队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军事工作理论研究对推动军事工作发挥着先导作用,是军队创新与发展的内在动力。
军事工作的特征 军事工作是军事科学体系中具有实践性的知识系统,是军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揭示了军事工作的内在本质。主要包括:
权威性 权威性体现在军事指挥过程中形成并建立起来的强制性力量和手段上,是统帅部和各级指挥机关制定决策、命令、部署、指示并加以贯彻执行的主导因素。军队组织的战斗力,主要表现在具有绝对服从的统一意志上。军事工作的过程,是指挥与被指挥的过程。在组织体系的领导中,职级间的隶属关系有着行使权力的相应责任和范围。因此,军事工作在本质上以强制性力量保持军令的畅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率。权威性作为军事工作的重要标志,是军队组织统一行动的基本前提。
组织性 组织性体现在军事工作体系及其活动,具有特定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是保持军队指挥、训练、管理高效畅通的必要条件。组织性通过科学合理的部门设置,使具有不同职能和任务的分类系统形成有机整体。军事工作中司令部主管的作战、训练、通信、机要、情报、动员、保密档案及后勤、装备机关相关部门,都是围绕军事工作总目标和总任务开展工作的。军事工作的性质使得整个系统具有稳定的内部联系,同时又因为任务来源的复杂性,军事工作在某一阶段还表现出随机性和动态性特点。组织性构成了军事工作的客观基础。在军事工作的发展过程中,组织性的形态取决于军队自身的发展水平,是一个由单一结构向复杂结构、简单功能向复合功能发展的过程。
计划性 计划性体现在军事工作为战争准备与实施作出预先安排,是完成军事任务的基本内容和步骤。战争的复杂性决定了军事工作的复杂性,军事工作要达到预期目的,必须以严密的计划为根据,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以及由临时任务附加的应急计划。军事工作整体或局部的内容,都要通过严密的计划来实现。“有了计划,司令部就不陷入事务主义,就能避免参谋以及各部处工作的重复,就能恰当地分配人力物力。”(S.M. 什捷缅科,《战争年代的总参谋部》第2部,第435页)计划性渗透于军事工作的全部领域和过程,是军事计划发挥系统功能并得以顺利展开的重要保证。
指导性 指导性体现在上级机关或部门对下级机关或部门作出的军事工作指示或引导。军事工作有着明确的目的性,有着时间、内容和要求上的统一规定,为了完成军事工作的各项任务,上级机关或部门根据任务的性质、目的和要求,对下级机关和部门的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示或引导,通过总结、分析和验证,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纠正完成任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及错误,以保证军事工作的正确方向。指导性对提高军事工作效率,发挥军事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
时效性 时效性体现在军事工作任务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作用。军事工作具有军队指挥的全部属性,其决心和意志是由时间、速度、质量和效益综合体现出来的。军事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阶段构成了相互联系的统一体,许多命令、指示、计划、方案是在特定环境中,针对当时当地某一具体任务作出的。因此,每一项任务的质量或效果都对下一个环节或下一个阶段的任务产生影响。时效性既是作战指挥贯彻的重要原则,也是军事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它对保证军事系统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意义。
保密性 保密性体现在军事工作过程中保守的军事秘密。军事工作是针对作战对象展开的活动,无论情报侦察、情况判断、军事决策及军事实力、军事计划、军事装备、军事设施、军队部署、作战行动等,都只能限定在一定时间或一定范围。两军相争是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事密则胜,事泄则败。军事工作将保密性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并完善保密的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军事秘密的检查、督导和管理,为军事工作的安全、稳定提供可靠保障。
军事工作的作用 军事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军事战略的中心环节,是适应军队组织指挥复杂性、对抗性、持久性建立的工作系统。军事工作不仅直接决定着战争的准备与实施,而且在整个军事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推动军事发展、促进军队建设、提高军事效益、指导军事实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推动军事发展 军事是国家和政治集团赖以生存的基础,军事经过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每一个过程中都以军事工作为实现军事目的的基本手段。现代条件下,军事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的联系更加紧密,军事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更加依赖于军事工作的严密组织和科学计划,更加依赖于军事工作的连续性与可靠性。军事工作直接承担着军事建设的决策、目标和任务的制定与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改变着军事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因而对军事发展的推动作用也就更加突出。
促进军事建设 军事建设是为增强军事力量进行的建设,包括军事装备建设、军事科技建设、军事设施建设以及为提高军队成员军事素质进行的各项工作。军队建设作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的重点和主体,包括组织建设军队和提高军队战斗力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这些措施涉及武器装备的改进,军事训练的组织,军事人才的培养,体制编制的调整,军事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等多个领域。负责军事工作的首长机关是军事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检验者,掌握着军事建设的一切直接材料,决定着军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因而在促进军事建设方面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提高军事效益 军事效益是军事工作产生的效果和利益,是衡量军队战斗力成效的重要标志,是检验军事工作整体能力的基本标尺。现代化水平直接决定着军事效益的高低。随着战争形态由机械化向信息化的发展,军事工作以系统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先进方法手段,通过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参谋人才,发挥军队指挥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优势,不断提高军事信息收集、加工、处理能力,通过对军事工作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增强军事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军事管理的时效性,保证军事指挥的正确性。
指导军事实践 军事实践是人们认识和改造军事事物的客观物质活动,是社会实践的特殊形式。军事工作涉及军事领域的各个方面,是军事活动中实践性最强的领域。军事实践以战争准备与实施为对象,其活动时间与空间直接决定了军事工作的范围和强度。因此,军事工作以其严密的组织形式,连续性的工作节奏,高效率的工作状态,精细化的工作标准,勇于担当的工作责任,根据自身的职能和任务,提出军事实践的思想、方案和目标,使军事活动深入有序地进行,指导并推动军事实践向前发展。
军事工作的产生和发展
战争是军事工作产生的客观物质基础,战争的发展为军事工作提供了特殊的实践领域。军事工作在古代、近代、现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经历了由简单形式到复杂形式、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发展过程。战争活动丰富了军事工作的内容,改变了军事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并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推动军事工作向前发展。
古代的军事工作 古代的军事工作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国封建社会早期和欧洲中世纪以前,军事工作处在冷兵器时期;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和欧洲文艺复兴前后,军事工作处在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这一时期,经历了冷兵器时期的军事革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军事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军事工作的发展。
军事工作的产生 军事工作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时期。在氏族部落冲突中,部落酋长直接决定战争活动。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战争更加频繁和残酷,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为了夺取更多的财产、土地和奴隶,保存自身的生存条件,氏族首领或部落酋长通过召开部落联盟首领会议,决定战争与媾和等重大事宜。中国在尧、舜、禹时期已处在军事民主制时期。夏启在讨伐有扈氏的誓词中要求“六事之人”执行命令,“六事之人”就是负责掌管军事与政事的军事长官。古希腊荷马时代(公元前11~前9世纪)的长老议事会,古罗马王政时代(公元前7世纪~前510)的元老院等,都具有明显的军事组织性质。长老议事会成员和军事首长由选举产生,有时也由氏族长组成,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处理战争和军事行动有关的事项。恩格斯指出:“军事首长、议事会和人民大会构成了发展为军事民主制的氏族社会的各机关。其所以称为军事民主制,是因为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2卷第421页)军事民主制作为氏族制度向阶级社会和国家过渡阶段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军事工作发展过程的萌芽阶段。但这一时期军事指挥的分工并不明确,作战指挥、训练及管理也还处于十分简单的状态。
奴隶社会的军事工作 进入奴隶社会后,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常备军的出现,军事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中国在夏、商、周时期,军队组织已较为严密,国王集政治、军事权力于一身,掌握着组建军队、任命军将、号令出征、赏罚将士的大权。《左传》记载,西周时诸侯国“军将皆命卿”,即只有由周天子所任命的高级官员才有拜将统兵的资格。天子之下有太师,以“秉国之钧”,专门负责领导和指挥军队。太师之下又设有司徒、司马、司空等不同官职,负责军队作战、指挥、训练等军务活动,并由此构成了军队组织的领导集团。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的大变革时期,促成了冷兵器时代军事革命的发生与发展。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竞相变法图强,秦、楚、齐、赵、魏、韩、燕七国互相攻伐,争霸天下,兼并战争愈演愈烈。为适应奴隶主阶级的战争需要,各国普遍建立将相分职的官僚制度。军将拥有带兵之权,丞相负责战争的物质筹措和准备。军事决策、军队调动大权则掌握在国君之手。各国出现了独立的军事领导系统,在指挥体系中,最高军职称将军、上将军、大将军等。《六韬·王翼》记载:“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应天道,备数如法,审知命理,殊能异技,万事毕矣。”将军之下设有分管谋策、兵法、侦察、号令、工程、气象、地理、赏罚、粮秣、兵器、医药、财务等专业人员,这标志着中国将帅幕僚机构已初步形成,反映了军事工作按职能分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淮南子·兵略训》记载:“凡用兵者,必先自庙战,主孰贤,将孰能,民孰附,国孰治,士卒孰精,甲兵孰利,器备孰便,故运筹于庙堂之上,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矣。” 庙堂,即宗庙、明堂,代指朝廷,是进行庙战、庙算、庙议的地方,也是当时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这一时期,田猎形式的训练开始让位于以战阵为主的基本训练,训练中强调擂鼓则进,鸣金则退。阵法训练则要求士兵按照军将指挥,正确变换姿势和改变队形。特别是随着步兵、车兵、骑兵、水军的出现,以兵种训练为主要内容的专门训练更为普遍。在军队管理上,提出“制必先定”,强调“以治为胜”,通过奖罚分明甚至严刑峻法加强部队管理。《尉缭子》载录的《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踵军令》、《将令》、《兵令》、《兵教》等具有明显的条例性质,成为建军治军和行军作战的重要依据。
在世界其他文明国家,军事工作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古王国时期的埃及法老,拥有绝对的权力,法老之下的宰相辅佐法老统摄军事,其后形成的军事贵族成为法老进行战争的主要力量。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国王(?〜前1750)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军事制度,通过保护军人份地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常备军。亚述帝国的提革拉- 帕拉萨三世(?〜前727)依靠军事贵族对军队实施控制,实行募兵制,将常备军分为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辎重兵和工兵等专门兵种,并由贵族对车兵和骑兵进行管制。为了进行更大规模的战争,古代波斯大流士一世实施军事改革,建立军、政分离制度,自任最高军事统帅,把全国分为5个军区,由军区长官统辖各省军务,国王或军区长官定期对陆海军进行考核、训练和检阅。古希腊在伯里克利时代,军事工作主要集中于“十将军委员会”,首席将军握有军政大权,十将军委员会不仅统率军队,还参与行政。这一时期,军事工作的专门化机构已日趋完善,分工开始逐渐细化,指挥体制上君权与军权合一与军、政分离两种现象并存。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和争霸战争、殖民战争、联盟战争等战争样式的增多,军事工作的复杂程度逐渐提高,工作机制也日益走向成熟。
封建社会的军事工作 封建社会是军事工作发展的重要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成为国家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直接决定战争的发动与终止、高级将领的任命与裁撤、兵员的征集与调动等重大事宜。太尉为最高武职,负责军事行政。地方军事工作主要通过郡、县、乡进行,内容包括兵员的征集调遣、武器装备的制造保管、治安秩序的维持督察等。汉代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主司军事。军事活动主要由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负责。东汉时期设置的尚书台(幕府),是平时参与朝政,战时指挥作战的重要机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幕府为军事指挥的重要机构,军队中均设有参军,由长史、参军等人组成的幕府相当于当时的参谋机构。西晋时建立了中央高级武官系统,以太尉、大司马、大将军等总管军务。这一时期,军事训练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 武五子传》),注重不同兵种的针对性训练和严格的定期校阅与考核制度,定期进行阵法演练以及骑士、楼船、射箭、乘马、行船等军事技能比赛和演习。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时期,作为大一统国家的军事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为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隋唐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军队建置、调用,人员任免、升迁,皆由皇帝亲决。隋文帝始设兵部,作为掌管全国军事行政的最高机关,兵部隶于尚书省,同时又设十二卫府,作为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机构。唐承隋制,由兵部统管全国军政事务,其工作内容包括了军事单位的编制定额及审定,征召兵员,调遣兵马,选拔武官,以及全国地图、甲仗、监牧等。“参谋”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后汉书·邓寇传》:“其有大议,乃诣朝堂,与公卿参谋。”作为官名,始于唐代。隋唐实行府兵制,府兵训练注重讲武习射,通常由军府组织试阅和教战。至宋元时期,开始出现军政相分,抑制将权,以文制武的统军政策。宋朝皇帝直接掌握军政大权,其下三分军权,即以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等事。南宋军事行动由皇帝、宰相和枢密院决定,尚书省所设兵部,主要负责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务。元朝时仍以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同时在作战地区临时设置枢密院的派出机构,临机处置军机大事。宋代注重军事教育,开设武学,颁定《武经七书》以为武举武学之用。元朝重视军事训练,前期以集中将帅训诫和定期进行大规模狩猎为主,中后期则根据军队的发展,规定骑兵、步兵和水军利用作战间隙实施因地制宜的训练。
明朝至清前期,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火器的迅速发展,中国进入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代,军队组织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明初设置兵部和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个都督府,形成中央最高军事统领机构。兵部掌握全国军事行政,负责制定军事计划,管理武职人员,组织军队校阅,传达皇帝旨令和调遣军队。五军都督府分管全国军队,掌管所辖各都司、卫所军的军籍、训练、屯田、戍守等。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军事领导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军机要务主要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军机处和兵部负责。作为正式机构,军机处主要负责“军国之要”。兵部则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这一时期,明朝已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军事训练和军事教育制度,广设武学,开办武科,特设武科三场考试制,在传统兵器应试中加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以及兵法、天文地理等。颁定《教练军士律》,形成对军事训练的成文规定。抗倭名将戚继光撰著《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提出练兵、练胆、练气、练将新法,结合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特点,采用“三才阵”、“鸳鸯阵”提高部队作战能力。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皇权控制军权、以文制挟持武制和以传统武官制度为核心的军事工作已不能适应军事发展的需要,与整个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一样,中国军事工作开始了由古代向近代的演变。
欧洲进入封建社会后,国家及其军队主要受封建领主和宗教神权控制。查里曼帝国为了加强统治,赋予教会领主与世俗领主特权,掌握管辖范围内军政权力。由于经济、政治和军事上的割据,整个西欧军事领导与指挥体制长期处于混乱不一、动荡多变的状态。8世纪初,拜占廷帝国推行军事改革,实行“军区制度”,通过大规模军事分封和军事屯田,加强新兴军事贵族的统治。军事首脑成为地方长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16世纪,沙皇俄国的伊凡四世废除总督制,在中央设领地衙门和军事衙门,并颁布军役法,将重要军事区域归为沙皇特别辖区,然后分给支持沙皇的军事贵族。亚洲的阿拉伯帝国,承袭东方君主专制政体,将政治、军事、立法和宗教权力集于一身。哈里发由宰相辅佐,下设各部大臣,分管军需政务,驻屯军首长担任行省总督。奥斯曼帝国也在政教合一基础上建立起军事封建国家,并拥有完备的统治机构和庞大的军队。
近代的军事工作 从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军事工作进入近代化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大致可分为前期(17世纪至19世纪初)和后期(19世纪上半叶至20世纪中叶)两个阶段。前期为资本主义的确立时期,产生了两次工业革命和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军事理论,军事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后期为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过渡时期,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产生了工业化时代的军事革命,军事工作的近代化过程基本完成。
近代前期的军事工作 资产阶级革命后,为适应对内巩固政权、对外扩张和海外殖民的需要,各资本主义国家大力发展军队,进行军事改革。英国在O. 克伦威尔领导下,组成资产阶级领导的新模范军,成立“全军会议”,由全军高级将领和军官士兵代表讨论重大军事问题,为与荷兰争夺海外殖民地,建立了庞大的海军舰队。沙皇俄国彼得一世为争夺欧洲霸权,进行大规模军事改革,扩大陆军,建立海军,成立军官学校,取消军队中的贵族特权,训练新式军事干部。美国独立战争后,联邦政府拥有对军队的最高控制权,建立陆军部作为军事事务的管理机构,后又成立了由各局首长组成的总参谋部,继陆军部之后设立海军部,负责管理海军事务,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军事指挥体制。欧洲其他国家也相继废除雇佣兵制,实行普遍征兵制,并先后设置了军需官和军务总监。18世纪上半叶,军队数量、编组和作战形式的变化,使作战指挥日益复杂,辅助军事统帅组织和管理军队的部门应运而生,普鲁士和奥匈帝国设置了总军务司令部,俄国设立了总军务部。1785年,普鲁士军队出现了参谋部,为军事统帅传令联络、搜集资料,后发展为独立的作战参谋机构。此外,意大利、日本、英国等也先后建立了总参谋部或类似机构,过去分散的指挥体制逐渐为集中统一的指挥与管理体制所替代。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拿破仑一世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官僚军事国家机器,通过破格提拔将军和元帅,建立起具有高度指挥效率的作战指挥机构,并有效地打破了欧洲多次反法同盟。拿破仑战争在欧洲产生广泛的影响,出现了以炮兵为主的新兵种。这一时期,瑞典、德国、英国、法国和俄国等,开办高级军事院校,加强军官和军事技术人才的培养。美国于1802年建立第一所培养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西点军校。一些国家采用统一编制,执行统一的纪律和训练制度。以《战争论》、《战争艺术概论》为代表的欧洲军事学术也获得了长足发展。
19世纪中后期,以K.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无产阶级在军事上从此有了自己的表现。1871年巴黎公社起义,产生了军事、政治合一的国民军中央委员会,成为巴黎工人阶级军事与政治领导中心。马克思、恩格斯给予巴黎公社起义高度评价,并结合欧洲革命研究了大量的军事和战争问题,提出了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理论。恩格斯在《军队》一文中对军队指挥机构特别是司令部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作了充分的阐述,对无产阶级军事工作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落后的军事和指挥体制土崩瓦解。19世纪60年代,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组建新式海军,仿英、德军制制定《北洋海军章程》。1900年抗击八国联军入侵失败后,清政府被迫推行新政,在京师设练兵处,在各省设督练公署,改革军制,加速新军建设。先后成立各类军事学校,培养各级军事人才。清朝末年又相继设立了陆军部、海军部、军咨府。陆军部有统军之权,下设承政、参议2厅和军衡、军乘、军计、军实、军制、军需、军学、军医、军牧、军法10司及捷报处,各司职内军务。海军部统管全国海军,设海军大臣、副大臣各一人主管部务。军咨府设军咨大臣2人,为管理全国军权的总参谋部。清政府奉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政策,中国军事工作在中西融合中加快了近代化的发展步伐。
近代后期的军事工作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在世界范围内瓜分殖民地。出于争霸世界的需要,垄断资本主义利用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一方面加紧武器装备的改造和更新,另一方面不断进行适应新型战争需要的军事改革。这一时期,炮兵和工程兵发展成为独立的兵种,出现了师、军、集团军等新的编制单位;海军开始大量装备蒸汽装甲舰,并由舰队、基地和海军陆战队组成海上作战体系。在指挥体系上,1903年美国制定《参谋长法》,正式以参谋长取代总司令一职,参谋部由作战军官控制,为总统和陆军部长提供军事政策咨询,并对各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部队训练,形成了有效的指挥体系。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主要参战国将司令部设为固定编制,明确司令部的任务和职能。同时将总参谋部发展成为作战指挥的中心,负责搜集与分析情报、拟制与实施战略战役计划、领导战备等事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组成并保持了庞大的总参谋部,日本以大本营参谋部为策划中心。为实施陆军、海军、空军之间和盟国军队之间的协调、指挥,英国组成了参谋长委员会,美国成立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美、英两国组成了联合参谋部。苏联以总参谋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并将总参谋部代表派驻部队检查督促,协助指挥。与此同时,各国司令部进一步改进组织体制,扩大职能,形成从方面军到营的各级司令部体制。军事工作开始向作战行动、军事训练、作战编组、战争动员、战场建设、军队管理以及国际联盟等多领域拓展。
中华民国时期,中国军事工作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参谋部,后改为参谋本部,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1925年,广州国民政府设军事委员会,辖参谋部、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政治训练部等。北伐战争时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1928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改由政府主席兼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下设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并在行政院内设军政部负责军事行政。1932年,重设军事委员会,由委员长统率全军,下辖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机关,指导行政院的军政部、海军部和航空委员会。抗日战争中,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部,统辖中央各军事机关。1946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国防部,隶属于行政院,下辖陆军、海军、空军及联合后方勤务等4个总司令部。
1921年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战争和军事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毛泽东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的领导下,创建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工作。1925年,中国共产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第一次提出,在中央委员会之下设立军事运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共中央军事部。1926年2月,中共中央特别会议决定,中央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军委,以加强党的军事工作。随后,中共中央在上海建立了中央军事部,后改为军事部,负责指导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军和旧军队中的宣传、组织工作,发动和领导工农群众支援北伐战争等。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部队设立了参谋团,负责制定军事计划,指挥军事行动。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军事部,各地设立军事委员会,并在《军事工作决议案( 草案)》中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军事工作,都应集中于中央军事部。10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下,成立了中央军事部,下设军事委员会及参谋、组织、兵士、特务、交通5科,作为全国党的最高军事指导机关。1930年,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工作计划大纲,进一步明确中央军委指挥全国军事运动,全国的红军都应集中指挥于中央军委之下。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党的军事机关组织与系统问题》中指出:军委组织应有独立的系统;军委在政治上完全在党的领导之下,独立地计划一切军事工作;中央军委直接在政治局指导之下,经常讨论与计划一切军事工作。19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组成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并正式成立总参谋部,统一负责红军的作战指挥和军事训练。1935年遵义会议召开,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军事小组,是年9月,增补彭德怀、林彪组成“五人团”,为中共中央最高的军事领导组织。抗日战争初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为适应由国内革命战争向民族解放战争的转变,中央军委设参谋长领导总参谋部的工作。总参谋部及时而准确地向中央提供敌我斗争情况,根据中央军事意图制定战略、战役计划,对各个战场实施有力的指挥,为中国革命战争的最后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
现代的军事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军事工作进入现代化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经历了美、苏两大军事集团的长期冷战,核武器威胁着人类的和平与安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战争形态由机械化向信息化发展,高技术武器装备、高技术局部战争以及由此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新军事革命,极大地改变和推动了军事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世界现代的军事工作 1945年后,美国等西方国家与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着意识形态的激烈对抗,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冷战。东西方关系长期紧张,军备竞赛逐步升级,形成了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条约组织和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两个对立的军事集团。为协调和指挥缔约国武装力量行动,北约军事委员会下设国际军事参谋部,华约组织也设立了联合武装力量参谋部,军事工作由此出现了同盟化性质。其后,美国建立了全军性的统一指挥机构“国家军事部”,正式成立了参谋长联席会议,负责对三军实施指导、管理与控制。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通过《国防部改组法》,实现了作战指挥与行政领导相分离的体制。冷战结束后,美国开始了以联合指挥体制为核心的改革,通过精简机构、理顺关系、减少层次提高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其工作范围涉及情报、保密、测绘、后勤、财会、审计、给养、信息系统、国防调查、研究计划、现场核查、国防司法、安全援助、导弹防御与核武器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国家军事指挥、联合作战指挥、核大战指挥、本土防空指挥、盟国联军作战指挥5个作战指挥系统。90年代后,美国通过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大力推进军队向信息化的整体转型,专门成立了“军事变革高级指导委员会”,发展军种战略,加强数字化部队建设。2002年制定新的“联合司令部计划”,明确了各大司令部的任务,强调战区司令部不仅要承担原有任务,还要负责应急反应下辖区内有关国家、地区开展安全合作;功能司令部则专门负责军队改革、联合演练和军事创新。美军在加强战略司令部建设的同时,还加大了联合司令部、特种作战司令部以及陆、海、空军司令部和专业司令部的改革力度,改进和完善了北大西洋条约组织联合作战指挥系统和美日、美韩联合作战指挥系统。与军队的整体变革相一致,美军提出要进行军事训练革命,加强军队转型训练,数字化训练,军种、兵种专业训练,反恐训练和网络模拟训练,以提高对军事系统的精确管理与控制能力。
20世纪后期,为了保持与美国的战略均势,苏联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形成了以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军种总司令部、武装力量后方司令部、民防司令部、兵种和专业兵司令部以及战区司令部、军区司令部和各级作战部队司令部的组织指挥体系。1974年,建立了国防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国防部、总参谋部,工作内容包括了作战、情报、通信、动员、军援、谈判、科研、测绘、外事、保密档案、电子对抗和院校教育等多个部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根据新的国家军事学说,实施军事改革,收缩冷战摊子,合并和撤销了一批职能重复机构,仿照西方国家改造军队,在加强核力量建设的同时,重点发展常规力量和以航天力量为基础的信息化军队,将总参谋部作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大本营,下设作战、情报、组织动员、国际军事合作、核计划安全、通信、无线电电子斗争、三防、工程、军事测绘、机要保密、军事交通、核技术管理、生态和器材防护、军事科学、外事、军事战略研究、军事档案中心、武装力量计量勤务和总参军事学院等部门和机构,以保障在战争中对武装力量的战略指挥以及在战役中协调军种、兵种和专业兵的行动。
20世纪90年代末,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相继出台军队调整方案和改革措施,在加快信息化军队建设的同时,强调以司令部为核心的作战指挥在作战行动中的重要性,按作战指挥和行政保障两条主线改革军队指挥体制,增大司令部的作战指挥职责和权限,提高其他部门作战保障职能,简化指挥程序和结构,有力地促进了军事工作的发展和变革。
现代中国的军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变化,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国家的军事工作制度。将总参谋部进行调整,下设作战、情报、通信、军训、军校、军务、人民武装、军事运输、测绘、气象等部门,后又增设了机要、外事和管理等部门。1958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规定,总参谋部是中央军委统率全军的军事工作机关,职责是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计划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兵役、动员、战场准备、工程建设、作战指挥、行政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方面,并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调节和解决军事工作中共同有关的各项问题。1982年9月,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和诸军种、兵种合同作战的需要,加强对兵种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军委决定,将炮兵、装甲兵、工程兵等兵种的领导机关缩编为总参谋部的业务部门。199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总装备部,中央军委通过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总部对各军区、海军、空军、战略导弹部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施领导指挥。军区内三军部队由军区统一指挥。战略导弹部队在中央军委集中领导下,实行垂直领导指挥。进入21世纪,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世界军事革命的发展和变化,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坚持把军事训练摆在战略位置来抓,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部队。坚持用打得赢的标准组织军事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军队体制编制,注重军事领率机关和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健全教育训练和科研体制,提高军队整体建设水平,保障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向实施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的要求聚焦,向形成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聚焦,有力推动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面协调、持续稳步发展。
军事工作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运用,信息化战争将成为战争的基本形态,新的军队体制编制、新的指挥手段和新的工作方法,对军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军事工作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适应新军事革命要求,军事工作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 军事革命的实质是从工业化时代的军事形态转变为信息化时代的军事形态,是军事发展过程中的质的飞跃,它将引起军事理论、军事技术、武器装备、军队结构、作战方法的深刻变革。军队体制决定军事工作的体制,在信息化军队出现的过程中,机械化时代的军事工作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军事工作要求。因此,军事工作要实现跨时代的转变,必然要引起军事工作体制的调整甚至重大变革。旧的部门要撤销,新的部门要设置,工作职能也将随着军事领率机关的变化向信息化方向转型。随着军事领域各要素的信息化步伐加快,军事工作体制也将与军队的模块化、小型化、联合化、多能化相适应,向规模缩小、管理精细、质量提高、效率快捷的方向发展。
适应信息化战争要求,军事工作将向系统集成方向发展 信息化战争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将战争准备与实施的各要素有机融合为一个整体,要求军事系统的物质、信息与能量在相互交换中实现高度统一。信息化战争必然促使军事工作中的作战指挥系统、作战保障系统、战备建设系统、军事训练系统、军队管理系统、院校教育与科研系统等集合为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科学的结构形式使战争组织的全部活动由规模型、粗放型向质量型、精确型发展,军事工作的职能范围将更广阔,部门协作将更紧密,功能运行将更高效,军事工作的整体效能将推动军队建设的全面发展。
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军事工作内涵和职能将不断扩大 现代条件下,军队组织由机械化向信息化发展,军队结构的优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核力量比重下降,新型常规力量比重上升;陆军比重下降,海军、空军等比重上升;战斗部队比重下降,保障部队比重上升;战场勤务保障下降,作战技术保障上升,等等。这一系列变化将促进作战指挥的网络化、军事训练的模拟化、战场建设的数字化、军事管理的精细化过程。与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新的要素不可避免地将进入军事工作范畴,包括社会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装备资源、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反恐怖作战、突发事件处理、军备控制、国际军事合作等也都成为军事工作关注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军事工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
适应军事技术发展要求,军事工作方法和手段将更加科学 伴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军队指挥体系的变化,军事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也将向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军事决策将最大限度地依赖于决策信息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和专家支持系统。司令部机关也将依托信息技术和指挥信息系统支撑进行改造和更新,建设的重点既包括以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软、硬件建设,也包括以高素质参谋队伍为内容的组织、业务建设。同时,单一军种和单一兵种的司令部机关将被联合化、合成化、功能化的司令部机关所取代。军事训练上将以联合作战或其他新的作战样式为重点,突出联合作战训练、网络空间战训练、机降特种作战训练等。院校教育将向综合性与专业性并举,借助社会力量加强高素质复合人才培养的方向发展。军事管理将以科学管理为核心建立整个军事管理的模型系统,使管理的内容与形式,管理的质量与效果,管理的目标与途径,管理的决策与规划符合建设信息化军队总目标的要求。
战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战争形态决定了军事工作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信息化条件下,军事工作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也更加明显。伴随着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军队由机械化向信息化的整体转型,武器装备也向综合化、系统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战争中体系与体系的对抗在多领域展开,战争准备的任务加重,战争实施的时间缩短,国际军事合作成为抑制战争的因素,所有这些都将促使军事工作在历史的嬗变中不断发生变化,军事工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