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刑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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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Lujun Xingshi Tiaoli

卷名军事法

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制定的军事刑事法规。1915年3月1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共12章107条。总则规定,陆军军人犯罪者,适用该条例;刑罚为死刑和徒刑;死刑执行方式为枪决;紧急处分不为罪,对超过必要程度者可减免其刑;条例规定之外,如因军情紧急或为保持治安,陆海军大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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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