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占领土平民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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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beizhan lingtu pingmin de falü diwei

外文legal status of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in occupied territory

卷名军事法

被占领土平民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被占领土平民的权利容易遭受侵害,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1949年《日内瓦第四公约》和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对被占领土平民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①被占领土的平民,无论何时,均须受人道待遇;特别使其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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