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打印
拼音Ma,erdun Tiaokuan
外文The Martens Clause
卷名军事法
1899年和1907年《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中前言部分中的一段。内容为:“在颁布更完整的战争法规之前,缔约各国认为有必要声明,凡属他们通过的规章中所没有包括的情况,居民和交战者仍应受国际法原则的保护和管辖,因为这些原则来源于文明国家间制定的惯例、人道主义法规和公众良知的要求。”又称马尔顿斯条款。...
暂无权限,请联系管理员
见本卷书页码: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