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环境的技术的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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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gaibian huanjing de jishu de jinyong

外文prohibition on the use of 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techniques

卷名军事法

关于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武装冲突法规定。改变环境的技术可以通过蓄意操纵自然过程,改变地球或外层空间动态、组成或结构,给人类造成严重而久远的伤害。1971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决议,禁止为军事或其他敌对目的影响环境和气候的行动。1977年《禁用改变环境技术公约》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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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