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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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anfu taotuo

外文escape of prisoners of war

卷名军事法

被拘禁的战俘逃离羁押、监管场所的行为。  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8条最早对战俘逃脱作出了规定,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日内瓦第三公约》)第91条对战俘脱逃的事实作出了具体规定。战俘脱逃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即被认为已经形成事实:①脱逃后参加其所依附之国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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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