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民合用机场的若干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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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Guanyu JunMin Heyong Jichang de Ruogan Zanxing Guiding

卷名军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军民合用机场管理使用的军事行政法规。1985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11条。主要内容是:①机场的使用管理,原则上由机场产权单位负责;可根据军民航双方需要和实际情况,划分区域,分区管理。场区建设由产权单位统一规划,军民航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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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