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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Fangkongfa
卷名军事法
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为防止敌机空袭、减轻空袭损害而制定的法律。1948年5月12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15条。 主要内容是:①全国的防空事宜由国防部主办,和防空有关的各部署及地方机关由各自的关系机关协同执行。中华民国的公民对实施防空有协助的义务;战时或事变时,为救护或避免紧急危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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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