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非法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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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inzhi feifa shiyong wuli
外文prohibition of illegal use of force
卷名军事法
除《联合国宪章》允许者外,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国际法原则。 19世纪末以前,战争被认为是国家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是主权的行使。国际法上第一个涉及限制“战争权”的文件,是1899年《海牙第一公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公约要求缔约国“全力促进国际争端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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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