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第三宣言》(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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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Haiya Di-san Xuanyan(1899)

卷名军事法

奥匈帝国、中国、法国、德国、俄国、日本、荷兰、瑞典、瑞士等24国于1899年7月29日在海牙和平会议上签订的关于作战手段的国际条约。又称《禁止使用在人体内易于膨胀或变形的投射物,如外壳坚硬而未全部包住弹心或外壳上刻有裂纹的子弹的宣言》。1900年9月4日生效。中国清政府于1904年11月21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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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