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战时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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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onghua Minguo Zhanshi Junlü

卷名军事法

中华民国时期为进行抗日战争专门制定的法令。1937年8月24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共10条。主要内容是:①不奉命令,无故放弃应守要地,导致在军事上遭受重大损失者,死刑。②不奉命令,临阵退却者,死刑。③奉令前进托故迟延,或无故不到指定守地,致误战机,因此而造成重大损失者,死刑。④降敌者,死刑。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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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卷书页码:426